为了全面圆满地完成第三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院在创建活动中不出错、不添乱,使我院为创建工作做出自己应尽贡献,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等有关的部署与要求,对照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巡检组的巡检工作通报结果及我院创建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经院领导班子办公会研究决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工作如下:
一、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重在效果
组成以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职能部门和党总支书记等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职责为组织、领导、检查、协调全院范围内(本部、民生分部、老年病分部、花园口分部、土城子分部、市委及市老干部局医疗保障站)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开展,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部门与科室负具体责任,强调责任、任务的分解与落实,一级抓一级,有岗位就有责任,就有任务,实现人人有责、人尽其责。
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对上级预检、正式检查发现的问题,若影响市创建工作或影响局系统的整体工作,或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严格进行问责制,真正达到全院一盘棋,统一思想,协同工作步骤,重视重点环节与部位管控,确保创建工作高效、优质、达标,不出任何纰漏。
二、依据测评体系,立足实际,持续改进创建的质量
严格依照测评体系的内容指标,逐一分解,特别要结合医院工作的实际,与创先争优工作、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与常态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与医疗质量万里行,与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与医院行风建设,与创建平安医院工作,与医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与“三好一满意”活动相结合,确保创建工作有载体,有广度、有深度、有高度、有实效。通过创建工作及时发现医院运行、管理、服务、质量、安全、作风、环境等各方面的问题,特别针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及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保证事事有着落,不断地改进工作质量,使医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全面加强日常检查,重视重点环节与部位的监管
组织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分部的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加强制度化、量化巡查制度的落实,继续强化每晚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行风、安全查房制度,建立每周一的院长带队查房制度,现场解决问题,在全院进行地毯式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效力与质量,定期召开分管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的中层干部会议,安排各部门具体工作,加强业务辅助部门的日常管理,加强各个业务科室、保障辅助部门的自我督促检查,按照《大连市友谊医院行风建设实施标准(千分标准)》进行检查。重视医院窗口单位、医疗服务环境、服务流程、医院人员的行为举止与服务态度、患者知情权的保障与投诉问题解决、医院合理收费、医疗安全等方面的工作检查,不断改进工作,加大投入的力度,保证万无一失。
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上级通报的问题,对照评价体系标准的差距,做到逐一分析、逐一解决,不留死角,不遗遗憾,确保医院各项工作达到创建评价体系的标准。
要加强信息通报工作,每个职工、岗位、科室、部门,每个分管领导,若发现在创建工作中出现差错、问题、苗头性的预警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做到信息畅通,不瞒报、不漏报,确保及时解决各种差错问题。对信息报告不力,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加大各方面投入,确保创建工作有人财物的支撑
在创建过程中,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机关职能部门及保障部门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创建工作上来,对涉及窗口、环境、服务等方面硬件条件,加强经济上的投入,保证医院的面貌、环境、服务设施达到创建的标准。
加强宣传,利用各种载体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使每个职工尽人皆知,主动参与,积极宣传。
医院要求,在创建过程中,要积极发现、挖掘在创建工作尽心、尽心、默默无闻、工作有成效、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典型,树立典型、表彰典型,发现和考核人才和干部。全体党员干部、全体医务工作者、全院职工团结一心,行动起来,从爱党、爱国、爱家乡、爱岗位的高度出发,立足实际与工作岗位,脚踏实地,各司其责,各负其责,扎扎实实地完成创建工作的任务。全力实现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