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预算及数量
1.项目名称:大连市友谊医院2025年度职业健康检查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岗前509元/人、在岗359元/人、离岗509元/人 最高限价:岗前509元/人、在岗359元/人、离岗509元/人
3.采购数量: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
注:截至开标当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 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技术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我院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最高限价岗前509元/人、在岗359元/人、离岗509元/人。依据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GBZ 98-2020确定检查项目。
(五)评审规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商务要求
1.完成时间:待甲方本年度需体检人员全部完成体检后30日内出具报告。
2.服务期: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本年度需体检人员完成体检为止。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中标结果续签合同,合同累计服务期限(含首次合同)不得超过三年,需一年一签。续签前,乙方需提供信用、资质等相关证明。
3.售后及其他:体检报告错误的,或体检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正、免费重新出具体检报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付款方式:按照实际体检人数结算。待甲方本年度需体检人员全部完成体检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成体检人员名单,并向甲方开具医疗费用收据,甲方核对无误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体检费用。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医疗费用收据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5.验收:按照项目需求、响应文件及合同、国家及行业标准验收。
(七)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6点30分 ,每天上午8:00-11点30分,下午13:00-16.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园酒店四层会议室
联系方式:0411-8270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