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电台都市之声广播《都市好医生》节目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友谊医院
项目名称: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电台都市之声广播《都市好医生》节目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电台都市之声广播《都市好医生》节目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2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通过本地官方权威广播频率宣传,发挥传统媒体综合优势,扩大我院诊疗水平、高层次人才、高新技术应用和优质服务影响力,提升医院声誉和综合排行。计划利用大连电台都市之声广播(Fm99.1),围绕科室技术特长、疾病防治知识等内容开展医院宣传。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具体原因如下:
1、大连电台都市之声广播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旗下以都市生活、百姓民生报道为主的官方媒体,覆盖大连市各县市区,具有党媒的传播、引导、服务和监督功能,是党的事业和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舆论主阵地、主渠道,具有广泛影响力、权威性,是大连市传统的广播媒体。
2、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主题思想,以普及百姓健康生活,加强人民群众的健康教育,建设健康环境为宗旨,以专业的医学知识及和健康常识为内容,自2020年1月,都市之声广播创办了《都市好医生》,该节目是大连电台唯一一档专业医学科普节目。
3、大连新闻传媒集团是中共大连市委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在大连地区拥有独家强势媒体优势,负责承担全市媒体新闻宣传和传媒产业发展任务,传媒产业发展板块实行企业化管理。
4、大连新闻传媒有限公司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出资成立的台属、台控、台管的全资子公司,具有独家代理经营发布大连新闻传媒集团的广播、电视、大连日报、大连晚报及集团所属新媒体广告业务、赛事直播业务、大型活动策划执行等资格。大连电台都市之声广播是由大连新闻传媒集团授权其全资子公司大连新闻传媒有限公司直接负责上述媒体广告合同的洽谈、签订及制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综上理由,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合理可行,单一来源单位为大连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论证专家名单:
刘翔、张忠利、刘启岳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权街162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医院采购办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8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肖丽娜、张冰冶
联系电话:0411-82770508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