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预算及数量
1.项目名称:大连市老年病医院消防年检服务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0.45万元
最高限价:0.45万元
3.采购数量:服务单位1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且单位类型备案内容包含“消防检测”相关内容。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截至开标当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 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技术要求
1、大连市老年病医院建筑面积4千平方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检测标准》及其他建设项目消防安全检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对建筑设施开展消防安全年度审验检测工作。
3.服务周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交付报告。
4.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1998](2021年4月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2018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主席令第57号(2016年11月修订)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73号(2009年1月修订)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2013年12月修订)
(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2019年4月修订)
(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
(11)《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 64号(2020年3月修订)
(12)《辽宁省消防条例》辽宁省人大公告[2012]第53号(2022年7月修订)
(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7号
(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5)《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16)《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
(17)辽宁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按照GB/T.1.1-2009文件起草)
5.主要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建筑以及消防设施、设备、装置的实际状况、安全管理情况及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检查各类安全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审查、确认消防及其配套设施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建筑以及消防设施、设备、装置的实际状况、安全管理情况及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检查各类安全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审查、确认消防及其配套设施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判断消防系统在安全上的符合性和配套安全设施的有效性,从而做出评价结论并提出补救或补偿的安全对策措施,实现系统安全的目的,以防止或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在合同签订后,编制单位须立即成立工作组进驻项目现场开展以下工作。
(1)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
主要收集建筑消防系统设计、批复文件及图件等资料。进行资料分析,包括建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火灾应急电源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运行过程中是否正常。
(2)进行现场勘察与调研
勘察内容包括现场建筑防火、安全疏散、包括建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火灾应急电源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运行过程中是否正常。
(3)编制安全审验评价报告
审验评估报告主要包括概述、建设项目概况、包括建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火灾应急电源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运行过程中是否正常及相关附件。
6.工作流程
在合同签定后,编制单位须指定评估项目组进驻项目现场,开展现场检测及资料收集等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给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为安全验收验收奠定基础。
7.工作成果要求
《大连市老年病医院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人员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消防工程师或其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组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2名专业技术人员。
注:须提供足够完成本次服务的项目组成员构成及简历。
对建筑以及消防设施、设备、装置的实际状况、安全管理情况及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检查各类安全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审查、确认消防及其配套设施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判断消防系统在安全上的符合性和配套安全设施的有效性,从而做出评价结论并提出补救或补偿的安全对策措施,实现系统安全的目的,以防止或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小牧的安全运行。
(五)评审规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商务要求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交付报告。
2.服务期:交付有效报告,服务结束。
3.付款方式::有效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交付委托方后,受托方开具有效的发票,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4.验收:按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国家及行业标准验收。
(七)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7月8日14点2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园酒店四层会议室
联系方式:0411-8270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