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我们这座美丽的海滨之城到底意味着什么?给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位市民到底带来了什么?我们可以用六个字概括:“为民、靠民、惠民”——创城为了人民,创城依靠人民,成果惠及人民。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就是为了解决百姓关心的问题,建设美好家园。这次创城的测评指标中,包含了大量民生指标、社会和谐指标和群众评价性指标,更加注重群众满意度、幸福感的评价,进一步凸显了创城为民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生动实践。
人民利益是块试金石。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着力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举措,取得明显成果。但因为一些部门工作不到位,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创城的目的就是要解决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而实现科学发展的新跨越。因此,我们必须以民意为导向,决定创建文明城市方略;以民生为根本,实施创城举措;以民众为主体,搭建群众参与平台,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切实提高市民的受益指数和满意指数。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标准,着力在服务群众、求真务实上下功夫,注重从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上寻求突破,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把实事做实,把好事做好,创建富庶文明的现代化国际都市,让全体市民共享创城成果。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多年来,大连致力于“三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建设,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跨越式发展,两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发展情况和社会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城市实力、品位和形象的综合体现。当前,区域之间、城市之间的竞争,不仅是经济规模和实力的竞争,而且越来越体现为文化、素质、环境等软实力的较量。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创建文明城市是提升城市品质、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大连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城市的吸引力、竞争力,都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全过程都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大连在“十二五”要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离不开城市文明的引领和推动。
创建文明城市是对城市凝聚力的一次检验。在我市获得的诸多荣誉称号中,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座城市的荣誉,更是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位市民的荣誉。
同住一座城,共怀一个梦。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城市是市民的家园,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体在民、根基在民、血脉在民。市民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让市民共享发展成果,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最终目的,也是推动全体市民进一步参与创城的强大动力。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推动,更需要每个市民以城市主人的身份倾情投入。创城工作人人有责,参与创城的人越多,文明的成果越大。创建文明城市绝不仅仅是几个部门的事情,也是每一个生活在这个城市的市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没有一种根基,比扎根于人民更坚实。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践中,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人民诉求作为工作的目标,把人民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使人民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人民意愿得到充分尊重,与人民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共同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中国文明网